滬松教辦〔2024〕45號
天津優聯學前教育信息諮詢功能受限司:
你公司關于上海領科雙語學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高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梁洵安;辦學規模為3個年級,每個年級4個班,每個班35人;招生對象為本市普通初中畢業生;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淶亭南路559號。
你校在拿到教學經營后,要須嚴格如果根據《中國老百姓中華人民民辦培養校學利于法》《佛山市培養校學常務管委會等是行業觀于加快推進平民職業高初中校建筑的頒布想法》等一些的國內的法律法律標準化、信息請求行政機關依歸教學,并最好一些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任務。但愿你校能標準化處理,創造教學代表性,逐步不斷提高培養校學服務培訓重量。
特此批示
2024年4月17日